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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动态

《杭州市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财政补助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6-01来源: 访问量: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制造业计划”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政〔2023〕5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杭州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办〔2023〕3号)等,健全企业研发投入补助制度,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对执行到期的《杭州市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按照新形势、新任务,增加了补助对象,改进了执行程序,使之更加符合绩效导向的科技资源配置机制,充分激发企业创新投入内在动力。

二、制定依据

1.《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制造计划”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2.《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政〔2023〕5号)

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杭州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办〔2023〕3号)

三、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财政补助采取事后补助方式。在全面执行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基础上,对研发费用投入较上年度增量较多的企业,按不超过研发费用投入增量部分的20%,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其中:

1.科技型中小企业。规上科技型中小企业,按不超过新增研发费用投入额的2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200万元;规下科技型中小企业,按不超过新增研发费用投入额的2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50万元。

2.“先进制造与自动化”领域超规高新企业。按不超过新增研发费用投入额的2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200万元。

3.市级总部企业。按不超过新增研发费用投入额的2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200万元。其中,评定为“三星”及以上级别的市总部企业,补助标准上浮1个百分点,单个企业最高补助200万元。

四、适用对象

1.经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其中,企业经营规模应符合《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的规定: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补助对象为当年研发费用投入额较上年增量较大、分组排序居前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其中,规模以上企业为增量200万元以上,排序列全市前200家;规模以下企业为增量50万元以上、排序列全市前400家。

2.经认定的国家重点扶持“先进制造与自动化”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按其经营规模,给予分档补助。其中,经营规模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并纳入科技型中小企业补助范围;经营规模超过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简称超规高新企业,下同),补助对象为当年研发费用投入额较上年增量200万元以上、排序列全市前100位的企业。

3.经认定的市级总部企业。补助对象为当年研发费用投入额较上年增量200万元以上、排序列全市前50位的总部企业。

五、注意事项

1.企业研发领域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符合浙江省打造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和杭州市重点发展的智能物联、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材料、绿色能源等五大产业领域。

2.企业自主创新活跃,研发项目管理规范,财务核算健全,按规定范围列支、归集研发费用,单独建账。其中,规上企业的研发费用投入应同时在企业统计报表系统正常反映。

3.企业经营满2个完整会计年度以上,研发费用投入较上年度增量以税务加计扣除信息计算。企业运行正常,经济、科技、安全、环保领域等均无重大违规,且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六、关键词解释

1.企业研发费用:是指企业研发活动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企业研发费用由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归集。国家有新的修订政策依据,以国家最新规定执行。

2.企业研发费用基数:是指获得财政补助的企业研发费用投入为企业自有资金投入部分,不包含来自各级政府部门资助的财政性资金。企业应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完成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申报,计算财政补助的企业研发费基数以企业实际申报的加计扣除额为基准。企业因执行不同加计扣除比例的,统一换算年度研发投入额。

七、新旧政策差异

为保持补助政策执行连续性,与前期执行的市中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财政补助办法相比,新的实施细则对企业研发费用的解释、获得财政补助的企业基本条件、补助方式、补助企业事后监管、服务等均没有作实质性改变,依据前几年政策执行总结和2021年财政专项绩效评价建议,强调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计算以企业提交税务部门年度完算清缴备案核准的加计扣除额为基准。新增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补助方案按市科技局“管评分离”改革方案,委托市科技项目管理中心测算,并上线“亲清在线”数字化管理服务平台兑付,方便基层和企业。